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首页 > 代理记帐 > 正文

业务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2018-01-17 09:10:26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上一篇:上海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
下一篇:通讯费补贴如何记账

公司查名

专注上海注册公司,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自贸区工商注册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5   网站地图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 

杨浦分部: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